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09|回复: 0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17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468
  • 最近打卡:2026-01-28 13:22:55

2108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699
发表于 2024-12-28 16: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5 v+ y$ ?, w% z' B1 T$ O
; `1 Y* S) f( R( k5 @7 |
# ], p/ V' T8 r2 P1 S1 Z- C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J) k# P% J$ Z" \5 c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N" ~* y+ I/ c0 g9 d/ Y  U. ?( f: t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c+ l7 T3 i* O3 M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_- ]6 i+ Q0 N1 d" b5 g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8 `% `, C, a1 R  ]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V+ ?+ l* `* q9 Y7 ]2 e0 v(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9 y+ ]  `+ C& ~) W(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9 O! @9 e1 J8 B5 v5 c(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 V2 p& z# `- b! Y5 a1 K(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q, R1 q; f3 L2 n# F8 [1 O5 k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w& I8 Z8 @$ I/ Q: t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1 d2 @6 E/ T9 T4 h& b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M0 a& V9 d: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5 ?; D% F0 L% W( v* [7 j- g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l  v" @' {! V3 ]! A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 d3 \3 B4 a1 j; O: K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4 p: U: W* {6 D) M8 |+ z8 i8 A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 N  M& t6 w" V% l. s$ v4 s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h8 w0 [# C. F- \
: H+ u8 l% a# Y& v5 h8 u3 j) e/ Z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