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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和公司发生了业务的往来后,如:居间业务、废钢、废铁、推广费、研发服务、顾问服务、策划服务、安装费、维修费、等等,业务成功会收到一笔丰厚的报酬。 & Q5 G6 I( g t/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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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公司要求个人出具相应的发票,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按照20%~4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到的100万的费用,不管是代扣代缴,还是自己去税务大厅登记代开,都是需要交的税费为40万,这对于没有公司的个人来说,税负太重了,除去交出去的税费,就只剩下60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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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要交20%~40%的个税,要怎么合理规避少交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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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通过地方政府推出的自然人代开政策,享受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优惠政策,核定后个税税率为0.7%,100万的费用,仅交税0.7万元,就可以完税提现自由支配。发票是由地方政府的税务大厅代开,税一交,发票当即开出来,出票时间快,提供的资料简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需要成立公司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还会出具相关完税凭证,发票给支付方公司,用于抵扣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自己留着最为完税的一个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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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 ^- j7 X$ N2 {0 S1)业务必须是真实发生的,并必须是合理合法的业务; $ X) C$ [+ L/ v/ ^
2)要求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一致;
) u$ ]0 v( w6 s4 _! [2 d8 E! t3)开具的发票要于符合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数量等等,保持一致; 8 ~( }" @ n4 {: ?4 s
4)不可以变名随意代开发票; 7 y: S5 A5 ]# ?4 X4 T6 ?' a
5)不可以为他人,开具不符合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合的发票;
: R4 W- q3 i; t8 R8 b6)不可以让他人,帮助自己开具不符合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合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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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符合规定开具的发票,是会有一定涉税风险,虚开发票也很容易就会被税务局机关部门稽查。现如今,税务监管系统,强强升级,织了一张密密无形的大网,将所有的纳税人都自动归列其中,纳税人一有风吹草动,都难逃被稽查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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