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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通道]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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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18: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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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公司主动解雇员工的时候,是需要给与员工一笔资金的,这个就叫做经济补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多少并没有固定的标准的,每个公司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R7 m) Q& X% g# D7 f

# h- `8 \% O, G/ ?: H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
, ]+ s& @: [8 S
; R4 T# ?* J2 U# p4 N+ P* J. Y  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才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即使纳税,还要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员工离职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是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是说,员工的离职经济补偿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0 P! }9 Z5 D+ E. d1 W% Y) ^* U$ _( Y" J& O7 d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0 {2 Y! [: Q4 ?, l# G$ `

2 P3 z, d1 ^4 i; d4 x( P( W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m! E0 ]$ h9 J( k$ y) A- L: ^. E
( m$ T7 s( {3 ^: R! u) }. ^" v0 n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C. K6 [2 m/ W) o6 ^  Y' V
3 h% L8 u2 J( K" r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9 A& M1 m8 D# E' q" f0 }' s" C" T( _# ]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M* X) H9 K6 K
! n7 ^# N" L. |2 k8 m2 x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1 {- s/ M- b: [1 z: Q6 k
6 E" m8 s% p" J1 T: J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 b. Z; b& ~# Y1 k: F  q! y. l& n
. |& d3 J$ j$ \: l/ k3 _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Q& g" N& l: S; z' F+ D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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