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打分
平均分: 0 参与人数: 0 我的评分: 未评
土地所有权历来被认为是农村家庭的“私有财产”,与之相关的调整或改革措施引起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关注。近年来,为了释放更多的制度红利,重新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国家不断深化三权分立、土地所有制等土地所有制改革,通过土地所有制改革促进村庄振兴。
! U2 }: B2 O0 d. H3 \( m- i5 T
* R$ x3 Z* H5 g9 a) c1 Z* T2 M B 与此同时,各国政府继续加强土地所有权的申请和审批机制,加强对土地的监督和核查,以防止土地所有权的不正当滥用,缓解城市化进程中日益严重的荒漠化土地所有权摩擦问题。毫不夸张地说,通过实施一系列国家倡议,基本住房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 x7 N# i* \ D
; L# L4 X& w$ n' H7 K2 s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授权建房,还是准确登记房产,农民都不可避免地会听到一个与房产、房屋、房屋有关的基本政策!众所周知,只有一个农民可以申请占有土地并在那里建造房屋。而农村之所以设立独栋住宅,主要基于以下四点:
- P+ h( G% i- B6 q( f" x5 b 9 ~& n- ?1 }5 H; U) X% E# W
①农村农庄资源由社区无偿分配,用于满足农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城市土地要缴纳很高的土地出让金,这是无形的“强加”给购买者的;
& N3 [9 S- U: h1 C4 K + ]( q. e" u8 @* G) R
②人的矛盾一直是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现阶段,土地资源短缺的现状难以改变。
; J7 X& X3 c2 a5 E1 ^6 } * t! G$ F: [0 J7 P q
土地所有权属于社区,每户一户是公正和公平的,土地权利的分配决不能允许“每户一户”,否则,在土地使用权分配中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平和公正将是徒劳的;
- Q+ O0 q; g! t' s X* @. t
- k T! k& f; [, j
④坚持“一家一户”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国家的总体规划,也是农村建设秩序的重要保障!如果允许“一个家庭和多个家庭”,不仅会加剧真空,还会影响规划和破坏栖息地!
) e1 B+ G- I$ W5 v
! {/ c' l% X6 e& Z 此外,保障农民最基本的土地权利是一户之家的基本原则。如果允许多户住宅,公平和忠诚的规则就会消失。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个家庭,一个家”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严格的执行!
8 P8 M3 e& X$ O- p! i+ f; ^% _& a , N5 j/ Y( d- S5 x, A1 i
那么,“一个家庭,一个家”有优点,没有缺点吗?对于“一个家庭,一个家”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吗?事实上,许多农民对“一栋房子”的概念几乎不同意。其中,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也对农村“一个家”的概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主要有三点:
$ I2 H$ n) i7 f w) ?
2 [7 @! G4 a- ^! M. R- A# v- P, O
要点①:城市居民有很多一户人家,农民只能“一户一户”
1 Q4 h# c+ a7 N R+ p0 m3 ?! k7 l
% ]7 y: q6 r) N: S% U [) e 蔡集明指出,许多城市居民拥有两套、三套套房和多套房屋,没有违法,而农民则是“一家多户”。这有点不公平吗?此外,镇上的哪家商店不是在一块古老的乡村土地上建造的?既然城乡居民都有权过上更好的生活,怎么能不让农村居民享受两套住房呢?因此,还必须放开农村“一家多户”的观念,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确定多套住房的价格。
4 ?7 N: H8 }$ l% c$ X/ N
) ^1 h/ ]! a8 B1 ?5 E. c" T ②要点:室内人出售房屋可以受益,农房禁止买卖
4 k2 d- |8 T6 X3 w( G
6 p% p; f" `2 E5 E7 T 本市居民出售房屋,可以享受本市的利益,有权使用、出租、出让、转让和受益。农村居民只享有土地所有权。
4 d' r0 |; w8 |( i
' P9 O8 ^1 x ]) p! b. 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