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举人
- 打卡总天数:76
- 打卡月天数:13
- 打卡总奖励:961
- 最近打卡:2026-04-21 09:39:50
版主
- 积分
- 13499
|
星级打分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强奸和自愿的认定,在司法实践当中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裁判者往往需要根据各种主客观情况,各种证据以及常理常情和逻辑推理来综合审查认定,比如说男生和女生发生性关系之后,女生坚持是强奸,男生则坚持认为是自愿,此时裁判者就会通过各种手法,各种逻辑思维,形成内心判断男生和女生究竟是自愿还是强奸,然后给出一个结论。
8 n4 ^. O% ?! A7 J5 T) h# `6 f2 m
& f( t& u, D# S: h比如说两个人是站着发生性关系,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裁判者对强奸和自愿的认定,因为一般来说,只要是两个人自愿发生性关系,才有可能是站着的,如果不自愿,站着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很小。
$ h" t( c! G+ |/ {' z" B7 I
" J& Q: }0 l; J2 y) N1 \* o! v8 H案例
, v" Y$ c' ~ ^0 @0 i7 p. a4 H8 A9 W v1 s' q) A: E5 q3 d2 E
男生张某和女生小刘是在酒吧认识的,两个人认识了三天,喝了三次酒,在第3天的时候,两个人相谈甚欢,然后呢,就一起去到女生的公寓,聊天谈心,就在女生的公寓的厨房里面,两个人站着发生了性关系。
9 v1 v7 B6 k' M
( {3 l; u/ p' a8 R6 I" t" h( }; i就在他们正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女生的舍友突然来厨房拿东西撞见了这一幕,然后女生马上哭泣着向室友求助,说自己遭到强奸,要求舍友一起把男生制服送到派出所,就这样案发了,公安机关将男生扭送到看守所,然后对他进行审讯,要求男生交代究竟是强奸还是自愿,为什么要强奸女生。# w; @& t7 V ~3 D1 [' {; ]
. ~, ]/ L+ ?! Z焦点问题
7 w$ f( ^2 x" h/ R, l( A+ ?3 P5 Q; X6 F7 Y! G0 t, e9 X" [; {2 t
在这个案件当中的发生性关系的姿势比较特殊,是站着发生的,男生认为,这明显就是自愿的嘛,如果不自愿的话怎么可能站着发生性关系呢?. Y0 ^( @% K) b1 X9 b, Y. ]8 H
5 B5 g7 p! s, F# D/ T. h
女生自认为这就是强奸自己,当时不愿意,没办法遭到了胁迫,女生身材矮小,男生身材高大被制服了。
( K6 q: Q, u4 O) Y5 c& |/ v- U& u2 _* e' h; k, {7 Y6 J) z' U
那么强奸还是自愿,本案当中该怎么认定呢?站着发生性关系是否都是自愿的呢?站着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是强奸吗?2 ?, i1 _2 v. x" F( Q+ r
+ h5 ^: ~! k& j4 n
案例分析$ F) s5 U- B% j# I; c* J
( R) s2 |3 G5 p) Q7 S" J9 w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是男生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和女生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而不管两者采用了什么样的姿势,什么样的体位,所以,两个人即使是站着发生的性关系,只要男生采用了强制手段,那么女生也可以控告男生强奸,追究男生强奸罪的刑事责任。9 `% L) C4 d' L4 R* r7 p; y% @) R9 O
+ z0 s! Q' A( S8 _. R7 \
但是,根据常理常情生活常理,一般来说如果女生不自愿,那么男生是不可能和女生站立着发生性关系的,所以,一般来说,如果是站立发生性关系,那么这大概率都是自愿的。( B+ E2 m, \, _- o7 v
, E0 P, P5 ~! }$ A Q3 G H在这个案件当中裁判者也是认为,男生说的是有道理的,男生认为那个女生是在夜场认识的,然后两个人就相约去了女生的家里,准备发生性关系,你情我愿情出自愿,事过无悔,本来都很好的一件事情,但是知道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当中,女生的室友撞见了这不雅的一幕,于是,女生就改口说自己遭到了强奸。
( @5 U! x6 l% S+ y0 }) {/ ^/ j! E6 w0 ]3 ?7 A3 O" j) y
裁判者认为,从事发当时的两个人的姿势,性关系发生的地点是在女生的家里公寓的厨房等各种情况来看,站着发生性关系,没有证据表明男生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也没有证据表明女生不自愿,所以,认定男生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宣告无罪。6 c8 N7 S' [; u; J! K& r
- ~: ^7 L$ l1 M) z; m6 R) F
小结$ q+ p2 i, _/ H* k- \
5 x% m% b+ l! h; q; V站立着发生性关系是强奸吗?对此你怎么看呢?对于这个案件的裁判,你认可吗?你认为这个案件的裁判思路是否符合生活常理常识呢?7 n$ {# [8 I. t+ ?3 ?
|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