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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员工能否主动辞职并要求一笔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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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2 07: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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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碰到一个人咨询社保的问题,说入职半年了公司没交社保,现在不想在公司待了,这种情况除了去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之外,还能获得什么?
3 `! _" q; k( k( s: J
8 F; f2 |$ z( }: b7 G我把回复改了一下发出来,希望能对关注我的朋友有所参考。
/ y3 h+ R* r* Z' f4 ]5 C2 D. W
1 [, W# ^; a1 f首先,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这个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这个时候对于员工而言,有两个方向可以操作。' {, m8 @3 `5 h8 b! }

. q3 E4 `$ O. b1 Y0 f4 F方向一、直接去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出面,责令公司补缴 方向二、以书面形式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如果公司在收到通知后依旧屡教不改,那就被迫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缴社保。* h0 U/ C+ g$ @5 z! v
个人建议,如果想要利益最大的化的话,就选第二种方式吧。
5 b& N  M/ y' z+ U
6 U3 e# D" \! I8 s社保补缴了,还能拿一笔经济补偿,何乐而不为呢?+ [# }9 |% p  k% j

" }5 E6 z. b9 B, Y' ^8 W  u先来看第一种。
  A8 `# D* w, O" o
% y( |% ?& U+ p: y+ Z去社保局投诉很简单,带着劳动合同,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投诉后交给相关人员调查,情况属实,自然会责令公司改正。4 U- N" \; _; C2 l
: D4 `) l! R6 D
那被迫辞职,既能拿经济补偿,又能补缴社保,又是什么意思呢?
( A/ W+ M2 y  e6 S& C' P0 G9 F8 y# s7 T( d$ E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一些行为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其中有一个行为就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I7 H! c3 I% U7 {/ p
) E6 \5 G' f. Q# k+ F- z% f" c针对公司未交社保的情况,我们只要能够证明事实存在,那就能够依照这条规定被迫辞职了。
5 }" G7 j) A# R7 {$ A$ v. J: H
4 \. a% Z4 J$ Z需要注意,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在这个范畴。9 x; F* ~5 b. Q, V0 V
  W( [' R0 U+ W8 k
当然了,公积金单位也必须给员工缴纳,如果碰到只交社保没交公积金的情况,可以带上劳动合同,到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即可。
# ~4 ?/ y3 H( V8 T5 [
  n" x. s" S3 T% b4 G/ [说清楚被迫辞职的法律依据后,我们来看看主张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M4 ]/ O( |# m! d- T; I( |' G! a9 e

8 I1 X& z  j9 f( Q8 S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一条情形就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i- Q( U- n! z. V

( X( y  q0 Q: s所以,将《劳动合同法》第38和46条给结合起来看,就是:当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 H: c$ j0 s3 T1 l. W# B  l- A, M: N+ C1 g8 q" b
你看,如果因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员工主动辞职,只要操作合理,也是有经济补偿可以拿的。
3 }+ b/ k5 M# E- Z+ l4 c' D+ b# N( d- z: q' a+ x0 J7 E0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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