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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女子家修电脑,遭女子胁迫发生关系,警方: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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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7 21: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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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伙去女子家修电脑,遭女子胁迫发生关系,警方:不予立案!6 l' M6 U, c' R4 O

# A, }3 L% z# P0 U+ V曾几何时,婚外情、婚外性行为是为人所不齿,是极不道德的。我们平时所理解的强奸,大多是男的强迫女的发生关系。然而,今天要说的这个故事却是女性胁迫一个帅小伙发生关系,小伙报警后,警方却说不构成强奸故不予立案!下面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P6 N* u  p% W: ~0 _

7 U3 b: I8 G+ `% b" F25岁的小伙张伟霆,一偶然机会在网上聊天,结识了一个40多岁的单身女子韩女士,两人熟悉之后越聊越投机,几乎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韩女士得知张伟霆不但人长得帅气,而且对计算机技术十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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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一天,韩女士家里的电脑出了一些问题,她一下想起了张伟霆,于是便邀请陈伟霆来家里帮忙看一看自己的电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陈伟霆接到韩女士请求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他认为只是帮朋友个小忙而已,晚回家一会女友应该没什么不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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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v$ j9 ~  b5 J+ D陈伟霆下班后就直接来到韩女士家里,他想着尽量早点修理完,好回去陪女友。陈伟霆一进门愣住了,韩女士今天穿的不但简单、而且十分性感妩媚。韩女士将他带到自己卧室,因为她的电脑摆放在卧室,陈伟霆给电脑重新做了一下系统,不久就解决了电脑问题。. E, t0 c0 U- Q" T# y,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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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盛情邀请陈伟霆吃过晚饭后再走,他一直婉拒,但韩女士一再挽留盛情难却,也不好意思再拒绝便同意留下来。其实小伙没想到韩女士早有预谋,白酒红酒啤酒齐上桌,而且一直劝小伙喝。; a# r4 t) F" a  H- q

7 u# [- F# j& p) t+ e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陈伟霆由于不胜酒力便被灌得有些醉意,于是韩女士趁机将小伙生拉硬拽到卧室,强行拔掉小伙衣服,与小伙发生了关系。小伙由于酒精作用处在醉酒状态,根本无力反抗,就这样被硬生生的强奸了两次之后,直至深夜才被韩女士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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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_. N3 @4 R4 u/ D' d# Q- S2 D陈伟霆与女朋友的感情相处的一直很好,回来这么晚担心引起女朋友的误会。没想到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一回家后,女友跑过来拥抱时,一下闻到了他身上的香水味,而且并非是自己所用香水的味道。在女友再三逼问下,他无奈招了,女友一气之下扬长而去。  h& y" K, |" r% g5 @" E

% x& w; d3 y" \, ?; V  m! E: U$ O! G陈伟霆越想越气,便决定去派出所报警,想告韩女士强奸他。民警听了事发经过后,意味深长地告知他,女性强奸男性不犯罪,不能立案。如果陈伟霆身上有被伤害的痕迹,可以从伤害的角度来报案。但女子只是强奸,并未伤害他,最终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 J5 r$ K) v. v& d) }: 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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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男性被女性强迫发生关系,在没有被伤害的情况下,只能自认倒霉,如果使用了暴力或非法拘禁达到了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不构成强奸。不过,在我国,发生女性强迫男性的几率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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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其实刑法到今天应做进一步修改,男女的性自由也应该得到同等的保护,所以刑法应修改为违背他人意志发生关系。% D  t0 C; v: i7 ?' Q3 h' j

4 s8 _  c0 o, _这种情况应该构成强奸吗?大家遇到过被女性强迫的情况吗?5 A' G  v, R, \- x* U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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