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444|回复: 0

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案司法解释热点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秀才
  • 打卡总天数:51
  • 打卡月天数:1
  • 打卡总奖励:627
  • 最近打卡:2026-03-01 17:08:38

1503

主题

5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2003
发表于 2024-10-15 13: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2023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3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解释》的施行,对于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将发挥重要作用。9 q6 {% p( n+ I8 m
《解释》立足实践,梳理出较为典型、危害性大的各种情形,例如教师对学生、继父对女儿、教练对运动员实施奸淫的,分别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罚情节。
- X) D4 ]$ y. L; G针对新出现的线上线下交织的新类型犯罪,《解释》明确,对胁迫或者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的,依照猥亵犯罪处罚。
. h8 m. D6 j) \& B8 y; V1 s% ^( w《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危害严重、应予严惩的突出情形,例如强奸、猥亵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严重摧残、凌辱的,利用毒品诱骗、控制被害人等,作出加重处罚或者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规定。* G7 K5 R9 w; X% s5 p4 ^

7 c/ i' v7 s5 F% e/ n4 y/ Y 090805r5i95i38x2o34z8p.jpg 7 c& a" E& C. p/ G; k

  T2 m7 g6 F1 X1 |& [( x+ K. b7 D9 j1 o. [: F0 r% @1 @) s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