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打分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首先明确一点,关于工资什么时间发,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规定。翻遍和工资支付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参考:
6 b3 |; r. n/ P1 S4 n- R! n$ x/ F+ f
其中关于“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5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
0 J2 y$ | b/ c8 g0 k, p E, c" `& |! N) z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国家只是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大原则和周期,对于具体的支付时间并没有做出硬性要求。
, C; N3 ~7 v9 S8 P" r6 a: Z# q* {8 E# _0 A5 ?/ m
可为什么在法律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形下,市面上大多数的公司会将发薪日定在了15号之前呢?那是因为一旦超过了15号,就要面临着法律和人心两重风险损失。
1 a+ E \6 g% V$ q. W% W1 D7 i7 F9 o6 o5 ?- ~
关于法律风险,我们可以先看一个案例: 4 c7 Z i( w& Q' D
* n2 d) m& V+ y. D. P F
可能有人会说,不对呀,你上边不是说国家没规定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吗?怎么这家公司还被判违法了呢?
9 ~3 p4 [: X9 P! \4 |
! j/ h4 N; p! f0 n+ ^ [这是因为深圳市有人家自己的地方性的《工资支付条例》。其中第11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 p" r1 i3 s8 x- `+ B9 g v+ d! K% Q8 V3 V i, f
以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来看,正常情况下,发工资的日期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5天,再加上周末,差不多也就是15天的样子。所以一旦超过15天,就可能要违规了!
9 w- y/ m7 t3 E& M* `6 v9 z# L# z9 p# K4 g" K' o4 W
关于人心风险,就是15号以后发工资,给人的感觉就是下半个月了。上半个月发工资和下半个月发工资的感觉可是很不一样的!
4 x, H* W- K$ e( y( `3 F7 T9 p' M: |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需要统计考勤,汇总绩效,核算工资,财务审批,这一套活下来都需要时间啊,但是这些工作用一周、两周也够用了呀。
+ J# `' j0 l3 @" e; f. F# J0 A, W' W$ s, T# N5 e
所以如果过了15号还不发工资,就会让人觉得要么资金短缺,要么老板抠门,让员工缺乏安全感,影响公司的口碑。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人心涣散,甚至带来员工流失的风险。
- X& f0 p! {+ Z; d' r2 [
1 p7 {6 t0 r% w8 g7 T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会把发薪日定在15号的原因,因为15号是一个比较特别的时间点。毕竟从法律风险和人心风险上看,下半个月发工资和上半个月发工资的差别还是客观存在的!
8 y0 p0 G4 y: S' _0 z
m: T) F: C o; g* M0 }2 Z( H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