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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仙居] 村民不签协议,区政府强拆房屋。法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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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8 14: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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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
$ b( x3 y' D* |7 H9 l6 B$ f何某是云南省昆明市XX区XX村的村民,在本村有一套合法住宅,一家人一直在此居住、生活。& S+ U" ?: L! l

  B) I; w0 y7 e5 B2019年2月,区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决定对xx村进行城中村改造项目,并且将此次土地征收的位置、面积、范围及补偿标准进行了公告,何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B- ]% i) V$ F9 j) ]3 a
3 a5 k* R( |3 V% C2019年5月,区政府又发布了《关于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的拆迁公告》,确定了此次拆迁的签约期限为三个月。
' ], C1 O' ?8 y1 |: _
& t; ^3 A" i9 A随后,区政府工作人员与何某就房屋安置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因补偿方案不合理,何某拒绝签署补偿协议,截至签约期限结束,双方都为达成一致协议。, E) s* f- O* q9 O
5 ^) \' e6 p7 a" O6 I9 T
2020年4月,何某的房屋被人强制拆除,何某遂将区政府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强拆违法。1 n2 `9 Z  F0 \; I1 @+ x* a+ ~3 m

/ ?0 r& e4 o) V开庭后,区政府辩称,区政府从未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也没有实施或授权第三人实施过强拆行为。
3 _3 c! V& t# v$ M. i' ^  C: k% K1 F+ t; F( g0 u
二、法院审理' H* l4 G* `" i- O( J* N3 G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区政府作为被告是否适格;二是拆除行为是否合法。7 B  c8 C  W. W5 |  e7 r

$ Q9 B+ d1 N. Q+ J! ~+ h关于焦点一,虽然区政府否认对案涉房屋实施过强制拆除的行为,但是何某的房屋被强拆,发生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而且何某的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此次土地征收法人主体是区政府,区政府也没有举证,证明是其他主体实施了强拆,综合以上事实,应推定由区政府承担强制拆除的法律责任,因此,区政府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 D$ p$ i/ W1 D! M1 D  p2 \1 i: d! o, M: ]. u( `! E- U+ m: U
关于焦点二,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决定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并告知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当事人不履行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起诉,不复议,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本案中,区政府在强制拆除房屋前,并未履行上述程序,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 e; i7 G5 ~  Q& a% v% n

/ j. L3 _9 w# F三、法院判决
* d0 s& G( l6 }8 s" e确认区政府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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