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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 @& I( C- ?" L2 [* ~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
- a5 i9 M7 [" y1 a7 D7 {2024-10-25 15:32 , a9 ?# n* D( r' T
一、房屋修建能否超出原有宅基地面积
% O( b. p* u6 A e5 d这里要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修房,只能按照原址原面积进行维修;2、如果是建房,按照现在的人口享受建房面积和建房批复进行建房。
' K7 ^1 h5 f7 z4 L! J二、如果执意要超出原有宅基地面积算违建吗? # I; d; j% [' x: H' d0 X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规定,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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