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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打赏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女主播被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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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14: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0后男出纳挪用公款4826万,一年多打赏主播2000万;13岁女孩花光父母25万积蓄打赏网络男主播;贫困生贷十几万打赏主播:朋友圈伪装富二代,父母在家吃低保……
& h0 C) x- x6 ~* o: R$ R0 b& V, w9 W# p  V. {
针对因网络秀场直播引起的一定负面社会影响,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和非专业“舞蹈”直播等,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  r* n4 j! `* I4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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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秀场直播行业不断发展,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如,“打赏”行为来钱太快太多,使得众多年轻人对直播行业趋之若鹜,整个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有价值内容输出,而转向形成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5 W9 n* |, I1 l. R, D+ N% o

( y5 e) m% K5 ~6 ]$ [" n网络直播的监管部门虽然众多,但顶层设计仍待完善。各部门间缺乏相应的信息资源共享与协调沟通机制,在各自的职权内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监督和管理,看似广泛全面,但实际上标准不一。2 p! g$ j1 r4 K% G6 ]5 I
2 v9 w( L3 Z- w; T! K, a5 A
从内容管理、规则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思考。/ x& m7 t% Q- \: q. U4 D* k- J
' K9 ], A8 W( r( Q: I% N- f( a' I
在直播内容监管上,应将网络秀场直播化分成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其中,一类直播内容覆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播者往往是某项领域的专家,以输出内容的优质性来吸引受众。如果主播要申请这类直播,应当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实绩证明等以供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判断标准可以由有关监管部门另行制定。二类直播则是“没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内容但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直播”。肖胜方举例,这类直播包括并无“营养成分”的八卦新闻网络直播、并不具有专业技能的“纯颜值”直播、未接受过任何专业舞蹈训练却进行“舞蹈”直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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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直播和二类直播的管理差异在于直播打赏限制,应从法律层面建立“二类直播打赏强制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这有助于引导网络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同时可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当然为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有必要采取约束措施——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 ^3 ^2 F% `6 \  H% P# O) \, L
" r: e+ B1 n' I; F
至于三类直播,其认定标准是“不但毫无价值,而且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播”,应当封禁,并追究有关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
2 {! w$ Q4 p/ b0 P% R
) R% q- ?$ F! b有必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网络秀场直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者及用户的违法违规情形种类,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u# W3 f+ A3 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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