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13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419
- 最近打卡:2025-03-01 21:25:29
版主
- 积分
- 21494
|
参考案例李某某诉孙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0 H& a0 ^$ n2 w/ {! c0 C
! e/ g" h/ b" z/ K% Z' S2023-07-2-076-016 / 民事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6 / (2017)川01民终6008号 / 二审& c/ l2 I4 V2 T/ c/ u7 {+ t
) `$ w2 r. l S4 {% q1 Q
裁判要旨
z. Y8 ]/ G; ^2 q
/ N' M1 u9 s. b! E夫妻双方互相负有忠实义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未经配偶同意,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主张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k" {' I$ J* ^" X3 [观点
+ P# L0 E8 f% c9 V, z. o$ f! y( t G8 f% F' A7 Y& v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7 `/ r9 J E; a& ?
7 g8 [, o) r/ O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0 ?3 \+ }$ y( w- c+ o
首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这种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其次,如何掌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且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3 n0 a1 ]# j& m7 S' Q x3 @+ @
作者名称:吴晓芳
+ W( j4 g2 J; `' l+ R" S文章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 W8 _: F) ?; N3 Z) T3 N4 o来源:《法律适用》2014年第1期6 Y9 ^# z+ D4 i5 U, T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比如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为了保持或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瞒着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应如何处理,实务中的做法不一。我们认为,现行《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他异性婚外同居,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8 r* h8 A7 T$ `* o1 c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属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 E- S) Q8 K! p, t9 }/ Z1 Y1 P/ ]/ b% q4 S9 s' R: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