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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通道]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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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18: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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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公司主动解雇员工的时候,是需要给与员工一笔资金的,这个就叫做经济补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多少并没有固定的标准的,每个公司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 z9 f- e5 j$ b; y! Q) {3 a% \  x7 ]: ~: D$ S& W8 R. q3 s" c/ Q4 ]# P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扣税. l9 s7 O1 W* L' T( [  [# g
9 l! |, r/ u7 t! x* g
  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才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即使纳税,还要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员工离职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是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是说,员工的离职经济补偿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 Z* G% a1 @  C5 E% D
6 i$ a3 X9 Y) ^  m% }, x9 x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o' Y+ F* i+ X) ~# l
, k2 o. Y* M6 d& j' r9 t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 P& c$ V; R0 H8 E9 R" v$ w

$ M0 @9 ]1 w5 k6 E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d$ L0 u# u( D0 M* N$ u  n( x5 R6 {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u, a" i; U0 @) b3 N. w! i% [4 m! k, W) a* v5 H- M4 B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1 R4 {! h% `2 X, {8 p

+ L" Q9 \: Q8 f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6 n: t7 K- |  `2 U
( c1 k( ]# T1 i2 ^/ ^! _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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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Y# F7 {9 }  b5 P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 |4 X8 K! b: Z6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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