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薅羊毛,扫我就赚了!
查看: 352|回复: 0

[财富通道] 农村新规!2022年起,全面禁止3种行为!罚款或5000起步

[复制链接]

  在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进士
  • 打卡总天数:189
  • 打卡月天数:11
  • 打卡总奖励:2431
  • 最近打卡:2026-02-13 10:40:41

1693

主题

20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0908
发表于 2024-12-7 18: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过去十年来,农村的发展和进步是众所周知的。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使人均可支配经济收入翻一番,基本生活条件和福利指数明显改善,等等。95%以上的农村家庭已经实现了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例如,外出工作、创业等),不再仅仅依赖三分之一土地的农业收入。) Z3 Z- N3 G6 x) y) J1 D( E
9 m' G( e1 W* g! o8 w" g7 b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第二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济收入达到9248元,同比增长14.61%。毫不夸张地说,在国家扶持政策和中央财政对农村的补贴下,农民的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基本生活条件因收入的大幅增加而得到显著改善!按照这一趋势,农村振兴就在眼前!城乡差距将进一步缩小!( |5 c7 ?. r" r0 M

, O4 \8 Y7 X9 e, L) `) a5 E0 h然而,随着农村地区的急剧变化,一些阻碍经济发展的负面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例如污染和生境破坏,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并对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在2021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生境恢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之后,国家启动了为期五年的生境恢复促进行动,旨在在五年内全面解决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 k3 J3 E; U+ M3 l! A
" K' e/ P* l* k, a
+ O: K2 q3 j: V* V; A" P0 E
与城市一样,农村的污染也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污染,如家庭垃圾随意丢弃和堆放;另一方面,还有生产性的污染,如养殖熏蒸水的不受控制的排放、工厂废水的不合格排放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自2022年起,如果我国农民仍有以下三种行为,不能纠正,将面临5000元以上的“巨额罚款”!- [0 E, v  f% w8 A
  t$ }4 K- s- [
①禁地畜牧业
' b, x5 [- K. S, a6 T% q2 X* `1 N- o1 x  L/ X
为了限制和纠正畜牧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该国绝大多数地区目前都划定了禁止和不禁止的地区。国家多次明确规定,严禁在非禁地从事任何畜牧业活动!如果经环境主管部门多次警告,违反规定的农民或被处以巨额罚款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在这里,我们也为我们的饲养者朋友提供建议。不要忽视国家的环保政策,否则人们会坐在家里,门票马上就来!% s- f! `7 E4 {% P- ~

3 ~5 v6 g8 P% d0 n8 S+ I②烧秸秆! x$ q0 s" z9 A" e4 {/ Y3 Z
& }8 n6 b  S* ]7 q1 |$ J
事实上,除了畜牧业的污染外,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做法都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污染和损害,例如过度使用化肥和杀虫剂,违反“禁止燃烧”规定秘密焚烧秸秆,任意丢弃农药瓶。众所周知,这些看似危害不大的行为往往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国家严厉打击这些行为,如果农民反抗,将被处以罚款!& O+ s! }/ k+ {& T' T- S1 E: ^9 a. _, @
; r0 m8 V1 J0 y: k  u! ~
③私人耕地建设  B9 R1 Y# w3 C: U/ F
) u# k1 W# X7 j8 \
为了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农村农场资源,近年来,国家对农村自建房屋的控制不断加强。相反,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未建农舍,应地方政府要求予以拆除,并处相应罚款!在这里,我们还要再次提醒大家,自建农村房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 @. b! ^+ ^% \( f6 `
  x8 r" l& q4 C0 a) H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2-13 16:13 , Processed in 0.206918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