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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3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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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位女子和丈夫结婚生活27年,结果发现他背着自己把400多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60%,他40%,自己却一无所有,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G9 }6 j% v% J# z4 a$ O0 n

! D9 K6 m: p( u0 ?1 O, n7 b
8 p5 I- K3 L0 D3 y8 Y! o01  案情回顾, R* ?# z8 l/ Q7 P% i. n7 a0 \2 ]
上海的胡某在一家国企工作,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半年后认识了刚大学毕业的苏女士。
# }  B1 ^- w0 F& q+ H& T33岁的胡某尽管年龄要大七八岁,但风趣又老练的魅力还是赢得了苏女士的芳心。
' B/ M/ n+ W& A7 i+ s9 ^( o7 q, G/ M. m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但胡先生从没坦白过自己结过婚还有个女儿,婚后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胡某也升职了,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 F3 m' Q! y; s就这样27年过去了,有天苏女士整理柜子时,发现有个抽屉锁住了,她感到好奇,也怕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
/ r# j. [/ B) U从丈夫那偷拿到钥匙后,抽屉里只放了一个档案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7 h5 z0 H. ?# }' p  I% S2 @& _
自己家现在值400多万的房子,产权竟然是胡某和别的女人,胡某占40%,一个叫胡萍的人占60%!
" z6 m! N2 F, i8 G苏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质问胡某,胡某却恼羞成怒地说:你翻我东西干什么!) i/ ^  ~0 t+ ]  G3 R* J
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在苏女士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胡萍是我的女儿,不过你放心,她不是私生女,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 A- d! b# P# ?6 T胡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怎么处理我可以做主。) D" ]9 ^( a3 y1 g  A; G) U9 _
这话让苏女士瞬间崩溃,27年的婚姻,自己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 a) l# n0 D, m9 a3 l- ?
更气人的是,自己和孩子一无所有,房产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丈夫竟然偷偷把60%的产权给了跟前妻的女儿。
1 b# ?5 z6 f$ q' [3 `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更无法原谅他如此偏心,苏女士当下就提出了离婚,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房产。: t1 J; K7 @  @! h) R% o+ f
02  法律分析
) ^3 j# n2 L/ \: f, V1 w这套房子当初是胡某通过贷款购买,并且苏女士婚后参与了还贷款。
6 p: S7 n' ]; e# a( ?: _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P5 \6 B5 E$ W. w
27年前买房时胡某交了40万首付,贷款60多万,如今升值到400万,那么就有36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 e: n: @8 ]9 g7 E. f4 i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不经过另一方的允许下无权处置。& ^) Y) D0 {2 `# Z7 }
胡某背着妻子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背了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决定的权利,所以变更产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2 S* U' Y) x3 u: Z7 {& Z法官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曾经结过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并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准许离婚。5 j$ [3 {$ |* w5 l! c4 J+ u: y2 j
最后法院判决:胡某擅自变更产权行为无效,房屋比例应重新分配,胡某占55%,苏女士45%。
# d) ^, B: O0 M03  案件看法
7 x. L1 U2 C3 D- S- c8 y. G/ `$ Q有网友表示:这种男的,恶心透顶,跟这种人结婚还不如单身,他就应该净身出户!9 D0 @4 U5 T) y2 ?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7 E( o  |( J$ m5 `9 V
, R% E$ e3 f* Z/ ^0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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