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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位女子和丈夫结婚生活27年,结果发现他背着自己把400多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60%,他40%,自己却一无所有,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c- ^9 G$ k8 z7 `4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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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H! O" J7 c7 l7 C01 案情回顾
+ R8 }) j& e/ m0 O- | S; j1 d上海的胡某在一家国企工作,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半年后认识了刚大学毕业的苏女士。
3 r$ N' H) e% t0 q6 d9 o2 e; s33岁的胡某尽管年龄要大七八岁,但风趣又老练的魅力还是赢得了苏女士的芳心。1 O" N0 @1 b; T) j; }6 f
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但胡先生从没坦白过自己结过婚还有个女儿,婚后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胡某也升职了,生活过得越来越好。6 D1 |8 k( K0 Y/ k, f
就这样27年过去了,有天苏女士整理柜子时,发现有个抽屉锁住了,她感到好奇,也怕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
' d* ]8 G5 c; E0 S+ C从丈夫那偷拿到钥匙后,抽屉里只放了一个档案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 b7 h. }4 |2 N2 X. ]自己家现在值400多万的房子,产权竟然是胡某和别的女人,胡某占40%,一个叫胡萍的人占60%!
. z- L( f j6 z6 P! d苏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质问胡某,胡某却恼羞成怒地说:你翻我东西干什么!
- i6 E- I1 H3 X6 S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在苏女士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胡萍是我的女儿,不过你放心,她不是私生女,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 P" C: e* f2 q% h) Y) v胡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怎么处理我可以做主。$ R& a4 b* y/ ]; g
这话让苏女士瞬间崩溃,27年的婚姻,自己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
9 Q0 B$ o' `) D) }7 p B) o更气人的是,自己和孩子一无所有,房产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丈夫竟然偷偷把60%的产权给了跟前妻的女儿。
& e8 P0 S1 m4 H0 E1 P7 y; X6 x( O" Q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更无法原谅他如此偏心,苏女士当下就提出了离婚,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房产。9 A% Z& \( W% k9 V9 I% B6 I
02 法律分析" w" V# }& b! p' l2 x* L, ^
这套房子当初是胡某通过贷款购买,并且苏女士婚后参与了还贷款。! @0 }# J: T( W& p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4 B+ m- I7 K8 L' _8 u) j27年前买房时胡某交了40万首付,贷款60多万,如今升值到400万,那么就有36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J# r6 [( N" `) L* a$ p t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不经过另一方的允许下无权处置。$ |$ Z* E8 Q8 v# z$ ^
胡某背着妻子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背了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决定的权利,所以变更产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i- `9 a4 M4 Y9 W. q4 ?' }
法官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曾经结过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并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准许离婚。
9 g& h, h- N: H: \, v2 x1 R3 i最后法院判决:胡某擅自变更产权行为无效,房屋比例应重新分配,胡某占55%,苏女士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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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这种男的,恶心透顶,跟这种人结婚还不如单身,他就应该净身出户!
5 V0 Z, b( L! D3 a( f+ L3 i- a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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