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78|回复: 0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一览表,超实用!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举人
  • 打卡总天数:86
  • 打卡月天数:1
  • 打卡总奖励:1109
  • 最近打卡:2026-05-02 15:26:55

1809

主题

16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6440
发表于 2024-11-21 18: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职场中人员流动是常事,大多数劳动者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不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主张多少经济补偿金……下面罗列了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一览表,快来围观!


, O) [7 m7 h& R! S( l" B

 最全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 s) J- D) G5 B9 n0 [
解除和终止
条件
期限
经济
补偿金
协商解除
单位
提出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
无要求
需支付
员工
提出
无要求
不需支付
单位解除情形
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随时
无需支付
严重违纪
随时
无需支付
造成重大损害
随时
无需支付
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随时
无需支付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随时
无需支付
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时
无需支付
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需支付
裁员
解除
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裁员
需支付
员工解除情形
提前30天通知解除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劳动者都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天通知
无需支付
提前3天通知解除
在试用期内
提前3天通知
无需支付
随时通知解除
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随时通知
需支付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随时通知
需支付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随时通知
需支付
无需通知立即解除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需支付
违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
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需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
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
需支付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需支付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无需支付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需支付
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无需支付
单位被宣告破产
需支付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需支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需支付
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终止的情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 K* D' o' z! P8 t8 w$ h7 j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C5 i/ K0 ~; y: ?: G
: p+ a7 I( a$ M9 \; E3 u$ f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 u8 D6 K0 P6 M" N( T; Z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f3 S5 z! T$ h% d4 U

单位拒不支付的维权方式


% E. h  |- a& i  ^1 F% m, t

和单位协商要不了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执行的话,还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r. h# D$ |- A$ V* O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5-3 10:24 , Processed in 0.172046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