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65|回复: 0

员工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获赔4.9万余元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举人
  • 打卡总天数:86
  • 打卡月天数:1
  • 打卡总奖励:1109
  • 最近打卡:2026-05-02 15:26:55

1809

主题

16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6440
发表于 2024-11-20 18: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一员工因未按企业要求在APP签到,被以旷工为由辞退。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 |& ~3 A& g: E6 C4 g/ H- n" |
0 }! n* r2 i3 r6 w* Q& i0 _微信群发布的考勤制度有法律效力吗?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可通过微信这种便捷、快速的工具以群发形式向员工发送通知、制度,但涉及员工自身重大利益的,用人单位应先向员工告知公司将以此种方式进行制度公布。
" S+ e9 `" N* p
3 s3 P, Y" y) \& S, I  x2 b8 G2 e% {' I目前,许多用人单位都会组建微信群,用于发布相关信息和安排各项大小事宜,甚至还在微信群里发布规章制度,将微信办公化。那么,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日前,新疆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某公司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员工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 \4 r- Q3 Y& |6 v. c# q

# ]& G* ?' w0 Q# K0 ~) @企业在微信群通知APP签到5 R& G) w6 x% c

% n. ?" Y) w6 U/ c员工未签到被开除. |7 \& Q' p0 r. n( H2 [

0 u# ?! _) M1 G# b9 @) p6 v! i& U3 C2014年4月,赵某到新疆某科技公司工作,从事销售岗位,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按照销量提成。0 A1 x( u- ^- s$ M7 `
9 R" x5 m/ ?1 c% G7 W
2018年5月10日,公司在微信群发布APP签到的新方法,当时赵某在微信群里表示收到发布。2018年6月24日,赵某连续16天未签到。7月1日,公司以赵某旷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为由予以开除。1 |. c: X$ B$ e$ m/ K  d4 P& p

/ \1 r( `' F: I. }' D" S对此,赵某不服,向呼图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9年9月16日,呼图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新疆某科技公司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5119元。% r' d: T' {/ @4 [* u0 ?
2 q" y9 T( r, u8 C) `* N
对于该仲裁,新疆某科技公司不服,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该院受理后认为,新疆某科技公司的理由,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属于终局裁决的争议范围,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书。7 j0 r0 F0 ^: y6 h' c$ t
- A. g2 q& }7 r( h: b( P  ~
此后,赵某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单位于2014年4月3日和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辞退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赵某表示。他提交的证据显示,公司发布的消息未写入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1 T( g; V: j' C1 k$ v; z! e
6 H0 [3 H0 Z! ]( S
终审判决企业败诉: j5 I1 x) Z! @5 s8 U

' Z' _; O, r; Q+ L' H# h0 ]员工并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6 O4 E. B. L5 E2 K  S% v
5 W& a" x  Y& ?9 K* D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主张赵某未按照规定记录考勤,但根据公司提供的微信记录和考勤记录,辩解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公司主张已向赵某告知公司规定,但未能提供赵某知悉公司该规章制度证据。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判决公司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
. Q5 ~$ h$ f1 I# Y) Z) r2 B# u' U- A) f3 M# G# R/ k
对于一审判决,公司不服,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认为,培训会议签到表证明公司对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法定代表人杨某在工作群中公告新考勤签到形式,赵某回复收到,表明赵某知悉公司该规章制度和具体考勤打卡形式。赵某于2014年入职公司,其对规章制度知悉要求远高于其他员工。
6 X' z% p5 a+ H; |; F" G! L& n  c( K. J" f3 d1 ~# ]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赵某提供的微信记录、销售记录,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等证据显示与公司辩解内容明显不符,依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 f" H, A( h  F8 X, S7 c$ P" u/ U( {. {' R( i
对此,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可通过微信此种便捷、快速的工具以群发形式向员工发送通知、制度,但涉及员工自身重大利益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先向员工告知公司将以此种方式进行制度公布。
  ?% ^* f2 r. P+ w) J4 U- h9 F* V
5 X8 y; t/ ?4 B0 ^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5-3 08:49 , Processed in 0.21543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