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 ?' H: p. S. F0 x7 V* n此次的修订草案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具体来看,修订草案确立了国家亲权责任,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规定了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增加了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措施;为遊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增设的“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规范;增设的“政府保护”专章,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机构由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增加各级政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的规定,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0 X0 H4 m+ e+ ^-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