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定金和订金、意向金很容易产生混淆,很多二手房买卖纠纷也会因为一个字的差别而产生。关于购房三金中,订金、定金和意向金的定义、区分和法律概念,小编将在下文中有所解答。
& W/ h& J4 y3 E# S1、定金
* k# [& t7 h* |& ^* g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K9 t. D9 j$ I: ~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S, C5 G6 A+ o K3 M6 S
若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着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p9 K C: y3 p4 K6 k提醒:定金不能退!
+ ]6 G# a$ q! _/ P1 @9 K/ `6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 l. d# T# ?2 m5 G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
0 C0 t0 d1 c0 `0 M4 g8 e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 p+ |5 I# O. h- m' j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 t( Y# N4 z+ ^0 r% m
2、订金
" o! V6 `/ S0 j. D7 j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 S( K! D4 P E7 ^* g: {7 v提醒:订金可以退!
7 n- W) ]2 l8 B# k) G) }
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
* l k% _6 e$ k$ }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
Y8 {1 Y6 I( c6 t+ S, A
3、意向金
: Z5 f( A$ c4 p! Y& p0 w7 t8 |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给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还给你。
+ w" K. W' X: Q$ L4 y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已近逐渐转为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价”,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4 z' g7 H# B+ t$ R* f L提醒: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
8 @! S2 |# J2 g/ k: P2 }: r' V
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应该特别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诚意金给予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 D' @+ j |+ X# j4、认筹金
% O0 {9 d+ v2 \9 P% E; [2 q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认筹”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0 ]# ]- Q1 `1 x
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 _9 \+ @5 _ m/ ^. C' w6 I提醒:认筹金无法律效应
9 ?5 q) g4 b: b' p: q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抬高房价、无法监管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