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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妈住一楼被强制交电梯费,心中有气便经常按电梯致使电梯常停1楼。其他业主求放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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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0: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某小区发生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纠纷。
  d8 o( T7 w& w* W. y
5 a1 D" F/ B9 M* f一位住在一楼的大妈,因为被强制收取电梯费,心里有气,经常按电梯的楼层按键,导致电梯频繁停靠在一楼,其他住户叫苦不迭。
9 V5 P6 D/ i9 D更有住户抱怨,这种无止境的按键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生活,纷纷呼吁物业管管。( f, j, ^$ ^- u5 z. r7 L7 M
物业却表示:“大妈交了电梯费,有使用电梯的权利,我们真不好干预。”这下,住户们彻底傻眼了。
6 ]) {: J1 J& R1 ^案情回顾) _9 Y- P4 U% \: n; g' ]9 Q
话说这位大妈,住在小区的一楼。: M0 b* D2 F! P' p* J) P
因为小区出台了新规,要求所有住户都要交电梯费,大妈按规定也被分摊了一部分。! G' E$ {; m0 C; j' @0 F
可是,她心里可不乐意了,觉得自己住在一楼,根本不需要用电梯,凭啥要交这笔钱?
0 J9 u7 k6 ~  |0 A9 ?0 j; d一开始她还只是抱怨,但是随着物业多次催交电梯费,她心里的不满越来越强烈。
  Z2 L$ i# _  n8 z1 s% K+ T后来,大妈想出了一个“对策”:既然我交了电梯费,那我就要“用”个够!
, d* D, [  `9 `) O' Z于是,她每天无论是出门还是回家,都要用尽可能多的方式“利用”电梯。
! ~: j9 |" r* Q, C. l: w$ l4 t最常见的就是按下电梯的所有楼层按键,导致电梯每层都停一会儿。
. D1 T3 @! H# _' W3 K这一操作让其他住户非常崩溃,尤其是住在高层的上班族,经常因为电梯无故停靠耽误时间,甚至因此迟到。
: [" u. j. @! _' k! M4 ?住户们纷纷找到物业投诉,要求制止大妈的行为。
1 C% J2 X( P6 y5 U1 G' s物业回复很无奈:“大妈交了电梯费,她有权使用电梯,即使她只是按了按钮,也不算违规。”住户们这下真是碰上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难题,物业不管,电梯停不停靠也没办法干预。  z* O& A  ~& Y4 h
事情就这么僵持着。/ M& k* v7 G$ a6 w. h5 e/ [
有住户觉得忍受不了,便将这事儿告上了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U" t) @) x4 P* ^( t" _
法律分析7 j% I" _/ K/ D& C
这个案件乍一看让人觉得有点“狗血”,大妈的行为虽然看着有些“荒唐”,但背后其实涉及了不少法律问题。3 \/ E; z% y& J3 e
电梯费的收取是否合法?
; w/ @0 L" p7 B4 \6 K8 Z1 i$ J从法律角度来看,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小区有权向住户收取维护费用。, u# j, V( Q- K/ U5 b
这种费用不仅用于电梯的日常维护,还包括电梯的电费、维修费用等。
  z2 K/ D, x1 N* L: h7 A0 }即便是一楼住户不常使用电梯,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分摊。
4 |$ A( Q# M& ]) |& F6 v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6 Y" K9 }3 m4 N  M8 M. i1 o但是,问题来了,大妈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法律问题呢?根据《民法典》,大妈虽然有权使用电梯,但她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是否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 i" v+ M4 y2 B" h2 @《民法典》明确规定,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
0 U$ X9 i7 U6 l$ t; b$ M大妈频繁按压电梯按键,导致电梯非正常停靠,显然对其他住户的生活造成了不便和干扰。
8 J* C1 C" S/ E5 g8 {9 E,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还可能构成妨害正常生活秩序。
9 Z  @; P( U) c8 c  A% @" _4 v6 L法院审理时,重点考虑了大妈的行为是否有故意“报复性”的成分。
* s# t; w, [/ ~# K3 H1 [法院认为,大妈虽然有使用电梯的权利,但她以频繁按电梯按键的方式来表达不满,显然属于滥用权利。
: ~) P/ t/ v- `) }, `" v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妨害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  d! `4 g2 p* p2 l/ v+ w! v
最终,法院判决大妈停止这种行为,并要求物业对电梯使用进行合理规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案件评论
( _1 \# b* W- u1 i7 n有网友认为:“大妈虽然交了电梯费,但还是要讲规矩,不能用自己的权利来损害别人。”
0 m4 H- b! ~: `' Z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公共生活中,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有了某种权利,就可以随意使用,甚至滥用。
3 X$ s7 H7 i  Y7 G$ g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在维护大家权利的防止个别人的行为损害他人。" F) w% K( E$ a  P' L8 I
社区生活是一个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公共秩序,而不是只顾自己的利益。/ i$ q* b! g8 k) V$ b& ~) c
大妈的行为虽然看似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实质上却侵害了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9 M2 h/ T. w7 y! T: T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大妈个人行为的纠正,更是对社区和谐生活的一种保护。4 ]$ W7 w. _5 p4 s6 t7 `5 L) J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面对不公平现象时,大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4 I3 n4 I! P9 X5 w5 d6 j6 w# D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9 J5 S4 C/ n/ V2 @! ~4 `) O4 H
那么,大家怎么看呢?你觉得大妈的行为有没有道理?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J* q9 d1 H) x3 {9 G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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