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薅羊毛,扫我就赚了!
查看: 240|回复: 0

3年6个月的刑期,5万罚金,12万元游戏账号买卖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秀才
  • 打卡总天数:38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59
  • 最近打卡:2025-11-09 08:49:40

1452

主题

3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522
发表于 2024-11-6 13: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诚信从大处说是维护社会的基石,从小处说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一个诚信缺失的人必然会受到社会层面的抵制。
- G- v- V* o* |* h$ N1 G# [  _2 f- G; H1 o$ S9 D. ~0 C$ ?8 W
为还债进行游戏账号买卖。一个游戏账号卖出12万的价钱,卖出后因舍不得,钻漏洞通过账号找回功能将账号找回,随后拉黑买家妄想白得12万,如此巨大的金额说是诈骗也不为过吧。
: B9 B4 H2 H& O# ]% a/ ?5 t$ I# u& U( |: [4 v6 L* v
“平台规定账户不能随意买卖,所以我不是偷,只是想把自己的账户找回来。”这是多么缺少责任与担当的狡辩,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就可以说出这般可笑的话来。
% V( y2 V  V9 p: w9 ]8 D5 g. e  z4 R3 `/ C, ?% I9 J
在通过买卖账号得到12万的金额时,可没有因为平台规定不允许而停止。
* m' d5 D# [! L: ?6 a4 ], f* ?8 `6 E  s1 p: k" W  j
在拉黑买家时,也没有因为买卖的诚信而停止。
7 z3 j$ t- G, y9 i
& I6 j+ x7 p# q8 ^' A当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时,你想到了推卸责任。
/ [5 s( T: [6 o9 Q: W: A8 I$ A" q7 A3 m1 z+ c"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找回”技术窃取已经转让他人且由他人控制的游戏账户及装备,这一行为已构成盗窃罪。3 F8 @2 [9 e; R; t/ x

* r* C8 B; _; T' p对于这起事件,一审法院的判决为,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同时处以罚金5万元人民币。该玩家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其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盗窃罪,维持原判。
3 o6 H% `' m$ l2 I9 O$ e; _) j. b  `1 v. p) M7 |* H
如果不是缺少责任担当,也不会作出这样不顾后果的事情来,3年半的刑期5万元人民币的罚金,就因为自以为是的钻漏洞想法,和异想天开的贪心。& t( U9 |2 l5 g5 @
& |/ X6 X1 h8 V( ], v+ V% m
通过此事可以看出诚信缺失带来的后果并非想象中的小事。更不会因为你逃避责任担当,就会从轻发落。每个成年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w6 R( F8 F4 Z' V5 x; H" v8 j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