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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技能] 辞职公司不让提前走,非要等一个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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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16: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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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者如果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在实习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辞职必须要依据公司的规定。那么辞职公司不让提前走,非要等一个月怎么办?- ]" l6 Z+ Z$ Y' \% R

% z+ n' U! c( q4 d- p& n& G一、辞职公司不让提前走,非要等一个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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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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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_) |0 B1 T. s. N1 P% f  (二)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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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 H& h) u3 {& H8 o' ~; p  (三)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6 i" T/ W+ t' j+ l

! l# E* D/ a* {7 K% R; l  (四)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7 f+ e. @5 b- p. N* g1 p5 r

. E- j- X$ S  M; v! w1 |  (五)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 O, o7 Y3 p' F' w) R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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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离职的时候公司不能进行阻碍,辞职信递交后那么自己就可以走人了,不用得到公司的批准,但是之后公司为难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可以很快的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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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5 n2 [0 a% T1 |8 d# D$ g# s二、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员工辞职?& E1 U5 ^1 Q# I( O

$ p2 P& e4 M" q;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o0 \- f$ P) r4 P6 @

; X1 J) \! P- W3 S) Z三、公司董事辞职的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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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n8 x$ S# u( v: T3 ]/ ?3 B7 q' q$ {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这一规定也表明,董事在任期内可以辞职,但是由于董事会应当具备法定人数三人以上,如其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大于三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这种情况下,董事的辞职应当是有效的。' x" S) J+ R7 H.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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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要离职,必须依照公司的相关程序。如果真的是需要提前,最好能够与公司协商,尽快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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