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用于商业建设或建成商品住宅。失去了土地这个命根子,农民朋友最关心的莫过于征收之后该怎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这直接关系着大家以后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 f+ F+ D2 S/ a* y
& v2 I% w$ T2 h) b6 o问题一:耕地的补偿标准' f9 k* H# e4 {! c) D' E( n
7 i' O- {3 u9 l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关系到大家最切身的利益,它的补偿标准也是很多人想知道的问题。具体来说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y9 [# D" g$ l* ~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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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7 \: Q! D+ b) ^9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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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 F V: A6 ]; {1 D/ o! ?. L z1 B$ K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G' t+ F; S! M7 o& ?7 b2 @5 h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O0 O' i7 K' s/ Q
3 d. m2 ~8 D. k* [* y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7 b6 ^) C+ v. V }! a; K'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