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白马的王子 发表于 2024-4-12 08:13:28

全民目击!你可能正在被直播

最近,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在饭店吃饭、做美甲、在店里剪发以及健身时被直播的遭遇。

网友对此表示很不解,明明自己是进店消费的,却反倒成了被消费的对象。
其实这类利用消费者真实消费场景引流的现象并不鲜见。
随手打开某知名视频直播平台,很容易就能搜索到一些商家的直播画面。
从视频内容来看,有的餐厅为了店面宣传,直播食客吃相,引发网友围观;有的健身房为了招揽生意,直播一些女性顾客的形体动作,吸引眼球;有的理发店偷偷直播顾客理发过程;也有一些网红在景区等公共区域做直播,来来往往的游客也入了画面。

而无论短视频还是直播,很多人对“被上传”“被围观”完全不知情。
不可否认,现在是万物皆可直播的时代。由于直播门槛低、互动性强等特征,很多服务行业会采用直播的方式吸引流量。于是,在餐厅吃饭、在超市购物、在景点参观等,均可能出现在他人的直播镜头中。
但这并不意味着直播者可以将摄像头随意对准他人,率性而为想播就播。
一些商家肆无忌惮直播消费者,一是对法律和个人权益缺乏尊重;二是手段隐蔽,被发现的可能性小,即使被发现,很多消费者也碍于时间和精力,避免和商家走法律程序。
据工人日报采访了解到,部分商家认为这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真实的场景展示。且在被问及是否会向线下消费者征求入镜同意时,某商家主播认为“就像在大街上也会误入别人的镜头一样,不可能每个人都去问一下”。
但其实,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直接明确了“未经同意公开视频,侵犯肖像权当担责”,对类似侵权行为起到了警示效果,具有指导意义。
据悉,在该案中,造型师孙某违规将客人理发视频上传网络,虽然消费者不反对拍摄视频,但并未明确同意孙某将视频公开发布,孙某的行为侵犯他人肖像权,被法院判处在社交平台上致歉10日,并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等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除去新闻报道、依法履行职责等合理使用情况下,经营者未经本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个人信息和肖像的行为,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可被认定为侵犯肖像和隐私权。
因此,当你发现自己被商家“偷偷直播”时,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并要求其删除相关内容,若商家不予配合,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直播入镜,不仅让人反感,担心自己的言行举止可能被迫接受他人的凝视和审判外,更让消费者担忧自己的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店家在直播过程中,可能会无意中透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还可能泄露消费者的行踪隐私、面部信息,带来不确定的风险,特别是在生物识别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下,面部特征、指纹信息、行动轨迹等个人画像特征极易被抓取,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该类现象发声。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商家想通过实体消费场景展示吸客引流无可厚非,但是把不知情地消费者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且作为营销噱头绝非首选,并非人人都应该接受摄像头的“注视”。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
商家需正确处理商业营销中自身利益需求和消费者权利诉求的关系,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直播引流或者上传短视频之前要充分告知消费者拍摄的内容、目的、使用范围等并征得消费者同意。
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勇于向侵害个人肖像形象、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说不,不必因个人势单力薄而怯于表达真实想法,也不要因事小隐蔽而忽视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一旦发现权益受损,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删除相关直播或视频,协商不成,还可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积极主张合法权益。
相关平台也要加强对涉及消费者就餐、健身等消费者个人形象突出的消费场景的短视频或直播内容的审核力度,细化完善平台内部管理规定,对于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要及时断开直播流或者下架相关视频,必要时,也可采用限制推送、封号等形式予以惩戒。
总而言之,各类“被直播”事件并非是个体纠纷,而是为我们保护隐私、保障权益提供了一个警示,无论身处何种公共场合,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都有不配合直播的权利,法律就是底气,不必忍气吞声。同时,也希望商家能切实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和隐私,诚信经营生意才会长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全民目击!你可能正在被直播